都柏林项目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2021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有关评选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1.永利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
2.永利“鹭燕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年3月份制订);
3.永利“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3月5日);
4.永利黄仲咸奖学金评审办法永利建设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3月修订);
5.永利茅台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3月制定);
6.永利钱伯海奖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3月制定);
7.永利张亦春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2月制订);
8.永利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3月修订);
9.永利“庄绍华奖学金”评审办法(2008年2月制定)。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的名额分配,我院2021年校庆期间 “三大奖”可申报名额1人,专项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可申报名额1人,其他各类校级奖学金定额23人。各专业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奖学金类别 | 三大奖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庄绍华奖学金 | 建行奖学金 | 工行奖学金 | 黄仲咸奖学金 | 张亦春奖学金 | 鹭燕奖学金 | 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 | 钱伯海奖学金 | 厦航奖学金 | 茅台奖学金 | 总计 |
奖学金名额 | 1(差额评选) | 1(差额评选) | 1 | 2 | 2 | 4 | 1 | 4 | 3 | 1 | 2 | 3 | 23 |
奖励金额 | 10000元/名 | 5000元/名
| 2500元/名 | 3000元/名 | 3000元/名 | 3000元/名 | 3000元/名 | 3000元/名 | 3000元/名 | 5000元/名 | 5000元/名 | 5000元/名 | 80500元 |
2017级 | | | / | 金融1 | 会计1 | 金融1、会计1 | 金融1 | 会计1 | / | 金融1 | / | 会计1 | 金融3(3000元/名)、会计3(3000元/名) 金融1(5000元/名)、会计1(5000元/名) |
2018级 | | | / | 金融1 | 会计1 | / | / | 金融2 | 会计2 | / | 金融1 | 会计1 | 金融3(3000元/名)、会计3(3000元/名) 金融1(5000元/名)、会计1(5000元/名) |
2019级 | | | 金融/会计1 | / | / | 金融1、会计1 | / | 金融1 | 会计1 | / | 金融1 | 会计1 | 金融2(3000元/名)、会计2(3000元/名) 金融1(5000元/名)、会计1(5000元/名) 金融/会计1(2500/名) |
注:若各专业、年级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不足分配名额数,学院评审评奖评优委员会将进行名额调剂。 三、申报要求 序号 | 奖学金类别 | 需要提交的材料 | 材料提交要求 | 1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永利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者个人情况申请表(电子版)、证明材料(电子版) | 申请者请于3月10日10: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各班班长,班长需组织民主评议。 请各班长于3月11日10: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并将各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辅导员老师QQ邮箱。 | 2 | 三大奖 | 永利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永利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 申请者请于3月13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班长需组织民主评议。(纸质版于3月15日交给班长) 请各班长于3月15日17: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并将各班申请材料发至辅导员老师QQ邮箱,纸质材料送到辅导员老师办公室2#B206-1。 | 3 | 其他校级奖学金 | 永利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者个人情况申请表(电子版)、证明材料(电子版) |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申请表-张三;个人情况表-张三;证明材料-张三。邮件主题: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201X级XX专业张三 |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务必认真研读相关通知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0592-2189368。 四、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参评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实际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绩计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yl23455永利学生工作组 2021年3月8日 附1:学校通知原文https://xsc.xmu.edu.cn/info/1060/16522.htm 附2:通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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