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现将2007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7年1月1~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31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与2007年1月2日(星期二)、2006年12月31日(星期日)与2007年1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安排对调,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同时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任何单位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