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柏林项目2018、2019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的2021-2022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的名额分配,我院国家奖学金6个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2个名额,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本科生差额评选5名)1个名额,优秀学生奖学金178个名额。各专业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奖学金类别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其他六项奖学金 |
奖学金名额 | 6 | 2 | 1(差额评选) | 36 | 71 | 71 |
奖励金额 | 8000元/人 | 5000元/人 | 10000元/人 | 1000元/人 | 500元/人 | 500元/人 |
2018级 | 3 | 2 | 1 | 金融9/会计9 | 36 | 71 |
2019级 | 3 | | 金融9/会计9 | 35 |
注:1.若各专业、年级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不足分配名额数,学院评奖评优委员将进行名额调剂;
2.国家奖学金按各年各专业分别分配1个名额,各年级的第3个名额由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根据评审材料综合评选。
二、 评选依据
1.(厦大学〔2013〕59 号)永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厦大学〔2013〕19 号)永利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3.(厦大学〔2013〕18 号)永利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
4.(厦大学〔2008〕39号)永利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5.(2015年9月修订)永利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报送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方式和要求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请于9月2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给辅导员。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者请于10月3日20: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给班长,班长需在班级内公布事迹材料并组织民主评议,请班长于10月5日12:00前将各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邮箱176257282@qq.com,纸质材料10月6日17:00前送到辅导员老师办公室。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者同学请于10月3日20:00前将电子版材料交给各自班副班长/团支书,各班副班长/团支书于10月5日12:00前将各班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176257282@qq.com。
四、报送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1.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纸质版、《永利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认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例表”要求填写)、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永利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由各班长填写)、《个人情况表-国家奖学金》电子版、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永利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由各班长填写)、《个人情况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永利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个人情况表-优秀学生奖学金》电子版、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请申请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0592-2189368。
附件:2021年下半年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