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办法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永利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永利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永利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学院具体评选名额为:
学院 | 学生人数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 | 总计 | 总金额 |
yl23455永利 | 180 | 18 | 35 | 35 | 88 | 53000 |
三、报送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方式和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务必认真研读相关通知内容,于6月6日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交给各班班长,班长于6月6日12:00前将各班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辅邮箱362089581@qq.com。
四、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永利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个人情况表-优秀学生奖学金》电子版、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请申请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0592-2189368。
五、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2-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2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023届毕业班奖学金申请附件.rar
yl23455永利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