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原则
一、转往厦门市以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往厦门市内党组织的,只需网上填写、模糊搜索党支部名称即可,无需填写介绍信接收地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需要强调两点:
1.考入本校其他学院或留校(非本院)工作的要将组织关系转往新单位的,按照“市内”类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考入本学院或留本院工作的党员无需申请接转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管理员直接划拨即可。
二、转往厦门市以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一)转往厦门市外、福建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
转往厦门市外、福建省内党组织的,虽然无需打印介绍信,但是需在网上填写介绍信接收地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1.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往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支部无权直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2.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单位挂靠的党组织;若单位也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办公地点所在地街道党工委。
3.暂时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转往家庭所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不能直接转往社区(居委会)党支部。
(三)转往福建省以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1.到外省、市就业的,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属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如某某县/市委组织部)。
2.到省外高校读研的毕业生党员请认真阅读《录取通知书》或电话询问对方学校组织部。在省会的高校一般介绍信抬头填:“中共XX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XX省(直辖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等。非省会地高校介绍信抬头一般则填:所在地市委组织部。甘肃省高校一般迁往“甘肃省委组织部”。
3.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如交通部直属机关党委)。
4.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5.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的,可以直接转入单位党委 。
6.到军队、民航、铁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部门工作,可相应转到以下党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铁路(民航)系统的各铁路局(民航局)党委组织部。
7.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县一级的组织部,然后再由区县一级组织部转至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
由于各地区委组织部权限不同,因此,介绍信直接开往区一级的组织部的,应事先咨询对方是否有接收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对方是否同意接收党员组织关系。